编者按:【校友说】栏目讲述南大校友真实的人生故事,展现各自精彩的工作与生活状态,将宝贵的人生经验传授给他人,和菜头为南京大学大气学院校友,著名自媒体人,本文原载于公众号:金融博物馆书院
“你回到家看到书柜是满的,你就会觉得“我的知识好多啊,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实际上跟女士的皮鞋,LV包包一样,满足的是内心的贪婪,所以没有必要在家里囤积那么多书,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和菜头
先看电子版,好书再买纸质版做纪念
搬到北京后,一个人念书有很多帮助。北漂的时候经常搬家,你在搬家倒腾书箱的时候,你就知道痛苦了。然后就想到,如果现在只允许带10本书走,你会选哪10本?很快你就可以算出来,留的10本一定是不管走到哪里,即便坐牢都要带去的,那10本书,你做成纸质版就好了,剩下的就去阅读电子版。我现在习惯这样,kindle上先看看电子版的,如果这本书确实很好,就再去买一个纸质版的书做个纪念。因为大部分书你是不会读的。你回到家看到书柜是满的,你就会觉得“我的知识好多啊,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实际上跟女士的皮鞋,LV包包一样,满足的是内心的贪婪,所以没有必要在家里囤积那么多书,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
本质上来说,我还是喜欢纸书多一点,因为电子书再怎么方便,可能有些事情还是做不到。比如说翻阅找页码的这种行为,你无论怎么拖拽进度条,也不可能有纸质书的感觉;再比如,我记得有一句话是在哪一段,翻起来找很方便的,电子书做不到这样。
大概我的经验就是这样:用kindle去存你认为还有点价值,但不是那么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书柜要尽量小一点。之前媒体说四川大学的一个学生宿舍里堆满了书,那是人住的地方啊?你为什么把你的生活变成这样呢?毫无必要,不要把书变成贴金就好了。读书最好是自己喜欢,如果是真的喜欢读书这件事情的话,载体并不是太重要的事情。
免费阅读与知识产权的矛盾
人们总是喜欢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消费文化产品,读书明显是一个很累的事情。而且在国内可能很多人觉得花35块钱看一部电影是很划算的,但是花35块钱买一本书就亏了。这种现象不单存在于网络世界里面,在社会各阶层都存在,甚至不乏高收入阶层也会问哪里有PDF可供免费阅读。
在微博随便搜索PDF或者是流行畅销的书,会发现有大量的结果是很多网友直言不讳的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我要PDF,我要TXT,我不需要花钱去买书。包括像我们这些书出来后,网友说的是“我都在网上看过了,你为什么要再卖一遍呢”?好像就成了,你一旦免费便是人生中的一个污点,最好就免费下去,一旦收费的话,你就是坏人。大环境是这个样子,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觉得也是很困难的。但是以后,我觉得可能会好转,尤其是在影视行业里面,因为资本相对集中,大家要尊重资本意志,否则的话谁还做这个事情?
好IP的一个衡量条件是它能否跨平台生存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弄明白什么叫IP。我觉得很困惑,什么叫IP,IP叫智慧产权,这没有任何意义嘛。什么是武林?武林就是江湖。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武林人进进出出的地方,这是一个循环定义的。什么叫IP?IP是智慧产权。什么是智慧产权?智慧产权就是IP。那么,到底是说一部小说,一个戏剧,一首歌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去构成这个IP?
按照我的定义,可能南派三叔是个IP,他的书也是一个IP。他本身就是被大众所消费的一个文化符号,他的个人行动能够不断制造出话题来,那他就是一个IP。《盗墓笔记》同样是一个IP,《盗墓笔记》话剧在全国30多个城市做过一整年的巡演,各地都是爆满,证明它可以改编成话剧。《盗墓笔记》改编成手游,改编为电影,改编为漫画,在不同的文化领域里都能正常运作,而且吸引其他人过来使用它。那么,我认为这样一个东西可以被称为IP。
所以回到最早这个问题上来说,好IP的一个衡量条件是可能是它能否跨平台生存。如果一个小说在7天有3000万的点击,那作为一本网络小说,它是合格的。那但这个时候还远远不能称为一个IP。因为这本书连载结束就结束了。除非它改编成电影,票房很高。改编成网剧,点击率很高。改编成漫画,或者在报刊连载出来,换个形式再出来,依然可以卖到上百万册的销量。那么我们才能承认这是一个好的IP。如果没有这种生命力,它只是一段文字,一段音乐或者几张图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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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杨昊睿,刘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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