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中国经验?法与社会”国际研讨会

时间:2003-08-02浏览:58

           我校举办“中国经验?法与社会”国际研讨会

  在日前举行的南京大学第五届费彝民法学论坛――“中国经验?法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海内外的3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汇集南京,在法理学、法史学、部门法学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关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中国法与社会的深层次变革。

  会上,来自美国、日本的外国学者和北大、清华、中国人民大学、南大等国内高等院校的法理学、比较法学者一起,或立足于传统中国、当代中国研究,就整个世界的法学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立体、深层次的比较研究,或立足于部门法来探讨具体领域的法与社会的关系,为世界法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念。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法研究所所长张中秋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探讨了中国法与社会的经验。他认为,当下中国法律文化中存在法治精神和信仰薄弱,西方理论与中国传统、理论教条与社会现实脱节等问题。要充分发挥中国经验在现代中国的作用,首先要进行法观念的改造,需要在传统法律文化的“诚信”基础上融入“信法为真”的现代理论,构造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文化氛围。其次是模式的转换,必须由形式上的德治、礼治,实质上的人治、刑治坚定地转为法治。第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宪政制度,一切权力纳入宪法,依法行政,司法独立。

  对大众关心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改革的主要思路和趋向问题,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海坤教授作了冷静而全面的思考。他认为,市场经济也是知识经济,对知识的要求不仅是对市场主体而言,而且首先针对作为市场的管理者服务者的政府而言。加入WTO必将加快我国政府改革,改变我国政府面貌,促使中国政府更快地建设成为高度民主的政府;控权、有限的政府;透明、阳光的政府;责任、服务的政府;程序、高效的政府;中立、公正的政府;廉洁、诚信的政府和理性、法治的政府。

  媒体与大众都为之瞩目的中国法院改革问题也在会上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对于大众传媒对法院弊端的揭露,北大法学院教授、博导贺卫方呼吁,更全面、更深入地传播有关现代司法以及现代政府建构的基本道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同时,法院自身在法官选任、司法权行使方式、法院管理以及司法职业伦理等制度方面的建设也需要更加明确、清晰和有力的改革。

  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们找到了一条获取信息与相互交流方便而快捷的通道,也使与会专家学者敏锐地捕捉到了“网络隐私法律保证比较研究”这一课题。南大法学院教授田军和她的弟子陈志祥一致认为,现行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与日前网络隐私权的被侵害现象相比较,仍然存在少、低、弱的问题。尽快构建相关法律体系,对网络隐私关系进行规制已迫在眉睫。在他们看来,可以通过确立网络隐私权保护的许可原则、安全原则、责任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以及构建专门的隐私保护调控机构,从而实现对隐私权的保护。(罗  静)